9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其中,北京、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有多项任务措施涉及检测认证,现将相关内容摘编如下:
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涉及检测、认证内容如下:
1.营造国际一流创新创业生态。推动中国检测标准转化为国际通用标准。
2.增强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探索创制数据确权、数据资产、数据服务等交易标准及数据交易流通的定价、结算、质量认证等服务体系,规范交易行为。
3.推动形成统一开放市场。逐步实现北京、天津、河北自贸试验区内政务服务“同事同标”,推动实现政务服务区域通办、标准互认和采信、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和采信。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涉及检测、认证内容如下:
1.深入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完善区域协同开放机制,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沿线自贸试验区合作共建,开展货物通关、贸易统计、检验检测认证等方面合作,推动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2.实现湘粤港澳服务业联动发展。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现市场一体、标准互认、政策协调、规则对接。在区内推动建立湘粤港澳认证及相关检测机构交流合作平台,促进相应认证检测结果的相互承认与接受。
3.打造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支持国家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国家级轨道交通装备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建设。
4.支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简化汽车维修零部件CCC认证办理手续。
原文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9/21/content_5544926.htm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