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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问题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10-30

近日,《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出台,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交通运输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点举措,形成了新时期行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设计。


完善跨领域网络化全流程的现代治理模式

党中央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多年来,交通运输行业始终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实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改善,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在不同历史时期都提出了一些顺应发展大势、满足百姓需求的务实举措。

交通运输行业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大潮,率先开放交通运输市场,提出“有河大家走船,有路大家走车”“三主一支持”等政策措施,有效解放了生产力,释放了行业活力;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促进铁路、公路等快速发展、连片成网,实现了交通运输由“瓶颈制约”到“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重大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交通运输行业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我国交通运输“由大变强”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国交通运输之所以能够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不断探索创新行业治理的结果。但与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要求相比,行业治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暴露出的短板弱项,以及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矛盾和困难,亟待破解和完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制定印发了《意见》,就是要与时俱进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交通运输制度和治理体系,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交通运输制度体系,完善跨领域、网络化、全流程的交通运输现代治理模式,提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交通运输治理格局,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行业治理效能,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契合国家顶层设计和交通运输战略定位

《意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行业改革总体设计文件。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对行业改革进行了统筹谋划和总体部署,目标任务到2020年。近年来,交通运输全面深化改革蹄疾步稳、纵深推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积极进展。今后,《意见》将作为新时期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总体设计文件,指导行业形成适应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当前,正值“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要求,交通运输治理呈现出一系列新特征、新趋势。

一是更加注重战略性。交通运输治理将跳出行业,更多立足全球视角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形成更加契合国家顶层设计和战略定位的行业治理格局。

二是更加注重系统性。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化、运输服务一体化的特征日益凸显,未来行业治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将进一步增强,跨领域、跨区域、全要素、全流程的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将加快形成。

三是更加注重创新性。交通运输作为新技术应用、新业态发展的重要领域,未来行业治理将更多应用数字化、网络化监管手段,治理的精准性、时效性、多样性将不断提升,治理模式将进一步创新。

四是更加注重稳定性。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未来行业治理将不断接受考验,治理体系的可靠性、稳定性、适应性将不断增强,需要加快形成结构稳定、机制灵活、反应迅速的交通运输现代治理模式。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意见》的制定突出了四项原则。一是突出改革创新。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改革的战略性、前瞻性,在关键性、基础性重大改革上守正创新,推动交通运输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二是坚持依法治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三是体现共治共享。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社会协同共治作用,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交通运输治理格局。四是加强系统集成。增强治理的协同高效,形成跨领域、网络化、全流程的现代治理模式,激发交通运输治理的整体效应。


力求重点举措有创新可操作见实效

《意见》的第一阶段、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目标分别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2035年和新中国成立100年,与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以及《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目标阶段保持一致。对标“十四五”时期,《意见》增加第二阶段目标,到2025年。

基于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意见》框架结构力求系统全面、聚焦重点,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至第十四部分大致分为六个层次。第二部分建立健全交通运输法治体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将法治放在首位。第三至第五部分,分别对应政府、市场、社会3个治理维度,包括完善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体系、完善交通运输市场治理体系、完善交通运输社会协同共治体系。第六至第八部分,分别对应基础设施建设、出行服务、货运物流,是行业最主要的3项职责任务,包括建立健全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完善交通出行保障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现代物流供应链体系。第九至第十二部分,分别对应安全、智慧、绿色、开放4个方面的治理理念和价值导向,包括完善交通运输安全与应急管理体系、完善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体系、完善交通运输绿色发展体系、完善交通运输开放合作体系。第十三部分完善高素质交通运输人才体系,是实现行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第十四部分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治理现代化的领导,是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根本保证。

《意见》的主要内容注重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相衔接,与《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及《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相衔接,与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相衔接,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行业部署推进的改革任务相衔接,围绕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制度体系完善、政策手段创新、发展模式变革等提出了13个方面42项重点举措。

一是突出坚持和完善。《意见》既有改革性、创新性举措,也有行业需要长期坚持的成熟做法,包括一些既定的重大任务。

二是突出以改革促发展。《意见》内容主要为改革举措,一些发展中的重要模式创新、方法创新等,也作为改革举措一并纳入。

三是突出指导性和长远性。《意见》的目标阶段最远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间跨度大、不确定因素多,因此多采取较为宏观的表述,体现方向性。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以《意见》为基础,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梳理提出“十四五”时期行业改革和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及分工方案,在年度改革要点中细化落实,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中,谋划推动一批改革和治理领域的试点项目,加快推动《意见》落地见效。


作者:吴春耕 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

原文链接:http://www.zgjtb.com/2020-10/29/content_251321.htm

信息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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